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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所新生應接受學術倫理教育,請詳見說明與附件。

摘要︰
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所新生應接受學術倫理教育,請詳見說明與附件。


內容︰

1.辦法依據:本校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

2.實施對象: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博士新生。

3.實施內容:

(1)學生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學校已在該平台建立學生資料,請至平台登入並依學生使用手冊操作系統,進行線上修課。

(2)學生於入學前至學習平臺通過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並通過課程總測驗提出修課證明→須自行列印修課證明,並填具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送至所屬系所核准後免修。

(3)學生修習校內外各單位開授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並取得成績及格證明→須提供成績及格證明,並填具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送至所屬系所核准後免修。

(4)參加學術研究倫理相關研討會累計時數六小時以上,並提出相關內容及時數證明→須提供研習時數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送至所屬系所核准後免修。

4.實施期間:未依規定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1)入學第一學年度結束前完成該課程為原則。

(2)因特殊原因無法於入學第一學年完成者,至遲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前完成。

5.如有問題請洽所屬教務單位,日間部研究生請洽註冊組徐小姐(分機1119),進修部研究生請洽進修部碩專生教務組吳小姐(分機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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