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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下半年「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9月底前受理學生申請!

一、依據106年11月14日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時間:

(一)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前年度9月1日至當年度2月底,限於3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07年9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間得獎者,於108年3月底前提出。

(二)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當年度3月1日至8月31日,限於該年度9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08年3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間得獎者,於108年9月底前提出。

三、參加資格(詳見辦法):

(一)須具備本校學生身分。

(二)參加具有評獎制度之國內外競賽(需有競賽辦法)獲獎。

四、注意事項:同一競賽作品不可重複申請本獎助辦法,若參與兩項以上比賽皆獲獎時,應擇一提出申請。

五、檢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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