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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 9 月開學後一個月內受理考取證照獎助金申請!

一、 依據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 補助及獎助金申請資格:在校生或本校學生或畢業2年(含)內之校友。

三、 考取證照獎助金:若取得證照生效日期為當年度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期間者,請於當年度 9 月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四、 檢送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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