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於暑假前畢業的研究生,請注意!
請於5/29(三)前務必將碩士學位最新版學位考試申請書、
為求統一及節省紙張,相關之表件請自行到教務處 / 法規暨表單
* 在職專班同學請至進修部下載正確表格,請勿使用日間部表格!
**如107學年度第1學期,
***「土木與防災研究所」擬自103學年度起改名為「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碩博士班畢業流程時間表及注意
一. 學位考試申請
1.條件:
a.至本學期止,修習學分已滿足規定(
b.學位論文初稿已完成。論文初稿完成與否,請各指導老師認定,
2.提出時間:自完成註冊手續至五月二十九日止(暑畢)。
3.提出人:由指導教授(申請書上必須由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4.申請書及口試委員名單需請指導老師填妥考試委員名單及正確詳
5.附歷年成績表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成績總表,
6.將申請表基本資料於下方處「論文口試公告」登錄建檔(未建置
7.本校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在學碩、
8.口試委員若於口試前有更動,請務必提出申請並將異動表格(紙
二. 口試
1.口試委員聘任經系辦公室彙整後簽聘,口試申請書核准後,
2.口試時間::7/31之前完成(由指導教授決定),若未於7
3.口試地點:土木館教室或研討室,請先至系辦登記口試地點。
4.口試評分空白表及評分表請先自行填好,
授收齊評分表,彙整登錄於評分表內,交由指導教授彌封後,
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正本送系辦公室彙整,
5.口試委員費用請先行下載口試費印領清冊(碩士生口委出席費1
6.學位審定書,應請每位口試委員逐一親筆簽名,
7.學位口試後,內容如仍有修改或建議時,
三. 定稿及離校規定
1.論文繳交最後期限:8/29 (108學年度行事曆草案預訂為108年8月29日。)
2.口試後之論文修改,其格式請依本校「
3.論文應繳交兩冊(圖書館平裝兩冊、
4.繳交論文光碟同時請繳交一份論文封面影本、審定書、
6.離校請依離校手續單事項辦理。
*學位考試一般事項請參考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