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四年級同學登記下學期選修「學期校外實習」 課
本學年於四下開設"學期校外實習"選修課,請預選讀該課的大四同學於12/30前,先於系網頁登錄資料,並攜帶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報名。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利用整學期至土木工程相關機構實習,參與校外合作機構所提供之訓練,觀摩學習專業機構之實際運作。實習期滿後須由實習機構出具實習證明及成績考核;學生必須撰寫實習心得報告。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4.5月,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為9學分選修課。(四下仍有必修未完成的同學請勿報名)
教育部規定,本校依據教育部來函修改本校校外實習法規,日間部大學部「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中,說明若修該門課還可以退雜費
◎第八條 學分費與雜費:
一、 暑期、學期/學年實施,不另收學分費。
二、 惟全學期均在校外機構參加「校外實習」者,得於該學期結束前憑繳費收據暨帳戶影本,申請退還五分之一之雜費。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利用整學期至土木工程相關機構實習,參與校外合作機構所提供之訓練,觀摩學習專業機構之實際運作。實習期滿後須由實習機構出具實習證明及成績考核;學生必須撰寫實習心得報告。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4.5月,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為9學分選修課。(四下仍有必修未完成的同學請勿報名)
教育部規定,本校依據教育部來函修改本校校外實習法規,日間部大學部「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中,說明若修該門課還可以退雜費
◎第八條 學分費與雜費:
一、 暑期、學期/學年實施,不另收學分費。
二、 惟全學期均在校外機構參加「校外實習」者,得於該學期結束前憑繳費收據暨帳戶影本,申請退還五分之一之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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