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同學踴躍參加103-1北區區域留學計畫
詳情請下載附件
發文者:教務處
日 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13日
主旨:10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計畫,惠請各系(院)協助宣導區域留學暨辦理審查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區域留學計畫已開始受理申請,惠請各系(院)協助宣導區域留學計畫並鼓勵同學踴躍參加。
二、本校學生申請赴北區夥伴學校區域留學,審查本校學生書面資料訂於103年6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審查結果繳至本處課務組;外校學生申請至本校區域留學,書面資料審查訂於103年8月1日至8月7日進行,審查結果繳交截止為103年8月7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惠請 貴系(院)先行訂定審查標準,另請貴單位預留上開時間,俾利甄選工作順利進行。
三、檢送本校區域留學時程表(附件一)請依表列時程作業;本校推行「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實施要點(附件二)、本校學生赴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區域留學辦法、申請流程(附件三)及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在校學生至本校區域留學辦法、申請流程(附件四),請依辦法酌辦相關事宜並配合辦理審查工作。
四、欲申請區域留學者需檢附區域留學申請表(附件五)、個人簡歷、歷年成績單、讀書計畫(含修讀課程計畫表(附件八))、家長同意書、師長推薦函等資料。已獲准區域留學者,欲放棄留學者,得於開學前填具自願放棄聲明書(附件六)、在區域留學期間,欲於學期中申請中斷留學者,需填中斷留學申請書(附件七),請 卓參。
五、本案聯絡人:教務處課務組徐苡瑄,分機1133。
發文者:教務處
日 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13日
主旨:10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計畫,惠請各系(院)協助宣導區域留學暨辦理審查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區域留學計畫已開始受理申請,惠請各系(院)協助宣導區域留學計畫並鼓勵同學踴躍參加。
二、本校學生申請赴北區夥伴學校區域留學,審查本校學生書面資料訂於103年6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審查結果繳至本處課務組;外校學生申請至本校區域留學,書面資料審查訂於103年8月1日至8月7日進行,審查結果繳交截止為103年8月7日(星期四)中午12時整。惠請 貴系(院)先行訂定審查標準,另請貴單位預留上開時間,俾利甄選工作順利進行。
三、檢送本校區域留學時程表(附件一)請依表列時程作業;本校推行「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實施要點(附件二)、本校學生赴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區域留學辦法、申請流程(附件三)及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夥伴學校在校學生至本校區域留學辦法、申請流程(附件四),請依辦法酌辦相關事宜並配合辦理審查工作。
四、欲申請區域留學者需檢附區域留學申請表(附件五)、個人簡歷、歷年成績單、讀書計畫(含修讀課程計畫表(附件八))、家長同意書、師長推薦函等資料。已獲准區域留學者,欲放棄留學者,得於開學前填具自願放棄聲明書(附件六)、在區域留學期間,欲於學期中申請中斷留學者,需填中斷留學申請書(附件七),請 卓參。
五、本案聯絡人:教務處課務組徐苡瑄,分機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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