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於115-1寒畢的研究生,請注意!!
預計於115-1寒畢的研究生,請注意!!
1.請於11/25(三)前務必將以下表格備齊
1.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
2.口試委員申請書
3.歷年成績單(日間部請標示已修畢之該組核心課程)
4.論文摘要
5.英文畢業門檻證明
6.學術倫理修課證明
7.申請表基本資料於系網首頁下方連結專區「論文口試申請」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
彙整以上論文口試申請等紙本文件後,提交至系辦,以下畢業流程若有更動則再行通知。
2.為求統一學位考試相關申請書及表單格式,請逕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學位考試下載使用。在職專班同學請至進修部下載正確表格,請勿使用日間部表格,亦請勿使用舊表格,否則將退件後重新提出!
3.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始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4-2學期)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欲在本學期(115-1學期)辦理離校者,請先洽註冊組及系承辦人登記,以利預先處理相關事宜及進入畢業離校手續單印製系統,方能如期領到畢業證書。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碩、博士班畢業流程時間表及注意事項
一. 學位考試申請
- 申請條件:
1.1.至本學期止,修習學分已滿足規定(碩士班日間部各組核心課程必須完成)。
1.2.碩博士生學位論文提出口試申請前,須先至系辦報名專題討論課程之”論文初稿口頭報告”,俾利安排上台。論文完成與否,由各指導老師認定,不必繳交初稿至系辦,只需繳交中文摘要(但須於本學期專討課上台報告論文初稿),惟博士班則須繳交論文初稿完整版。 - 提出時間:自完成註冊手續至11/25截止收件,若經審查後需補件將另行通知。
- 提出者:由指導教授(申請書上必須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及研究生親筆簽名,並由研究生提出申請。
- 口試申請書及口試委員名單需請指導老師(共同指導教授)完成簽名,並填妥考試委員名單中正確詳實資料,若未曾擔任過本所口試委員而資格需要認定。(即資格為申請單註記之第3.& 4.身份者,請務必附上該委員學歷證件影本及簡歷並告知系辦,以便提前召開系務會議審查其資格,通過後方能成案。)
- 附歷年成績表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至本學期之成績總表,日間部學生請將已修完之核心課程圈示出,若須以修習本系全英文專業課程1門成績及格,做為通過英文畢業門檻,也務必標示清楚。)
- 依據學位授予法規定,學位論文於審定後公開;惟如需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一定期間不予公開)者,自114學年度(含)起,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之審核程序。 (故表格分有「學位論文審定後公開者適用」、「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者適用」兩類,請務必與指導教授確認。)
7.將申請表基本資料於系網「論文口試申請」處登錄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再繳交紙本至系辦。
8.請於論文學位口試前,需透過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請依圖書館申請原創性比對流程公告辦理,建議口試前7-10天進行該比對檢核。
請參閱圖書館網頁說明。https://lib.ntut.edu.tw/sp.asp?xdurl=mp100/genform.asp&mp=100&CtNodeId=1558
9.申請學位考試時須達規定之英文畢業門檻,依據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第八條,請檢附成績單影本(本人得簽名)或其他證明,門檻達標與否都請將考試証明成績掃描上傳至論文口試申請登錄區,以利註冊組查驗。同時也繳交紙本,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若未通過門檻請提出補救措施。
10.依據本校「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定,得繳交申請表及修課證明。
11.口試委員若於口試前有更動,請務必提出申請並將異動表格(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系辦。
12.博士生請於11/18前先行提送學術審議相關資料送系辦公室,將召開審查會議俟審查完成後,再行提出以上口試程序申請。
二. 口試
1.口試委員聘任經系辦公室彙整後簽聘,口試申請書核准後,方得舉行。
2.口試時間:2/1之前須完成口試(由指導教授決定),若未於1/27之前確認口試時間,則請提出撤銷申請。
3.口試地點:土木館教室或研討室,請務必先至系辦登記口試地點。
4.口試評分空白表及評分表請先自行填好,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口試完成時請指導教授收齊分數,彙整登錄於評分表內,交由指導教授彌封後,請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正本、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正本、圖書館複核結果回函一併附上後(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免附)送系辦公室彙整,論文題目最後定稿以成績表上之題目為主。
5.口試委員費用請先行下載口試費印領清冊 (碩士生口委出席費1,200元,博士生口委出席費1,500元)並請校外委員簽名,可自行增減 EXCEL 欄位,以便校外委員填上匯入口試費用的銀行帳號(銀行代碼及分行號、帳號),校內委員填寫員工編號即可,以上文件請於口試完後繳交至系辦公室。
6.學位審定書,應請每位口試委員逐一親筆簽名,論文定稿完成後,審定書上先至系辦用印主任章再上傳圖書館審核,用印之審定書務必裝訂於論文完稿內。
7.學位口試後,內容如仍有修改或建議時,請指導教授於修改確定後,再行簽名。
三. 定稿及離校規定
1.論文繳交最後期限:116/2/19 17:00截止。
2.口試後之論文修改完稿後,其格式請依本校「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範書」規定,上傳至圖書館審查系統通過程序,以及完成第二次論文比對系統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經指導教授簽核後,方能於離校系統上辦理離校程序。
3.論文應繳交平裝本一冊至圖書館,如請領過中興工程顧問獎學金者得另制精裝一冊寄至該公司)。
4.系辦離校請繳交論文封面影本、審定書影本各一份存查,且再次完成論文比對後上傳離校系統,方可辦理線上離校程序。
*學位考試一般事項請參考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因為有可能是密碼有誤或是系統其他部份,請逕洽電算中心請洽分機3237王小姐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