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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晨禎人才培育獎學金 系辦收件至115/10/31

金額:12萬元
對象:大三以上(含),碩士生
每學年操行80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每學年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

畢業後或役畢後,應於晨禎公司任職一年以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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