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城獎助學金~9/30截止申請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竹城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條: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勵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之土木工程系、建築系優秀學生有志從事營建製造業,特於台北科大設置「竹城獎、助學金」嘉惠學生。
第二條:獎學金申請為兩類,分別為操行及課業學優類(下列簡稱:獎學金)及工讀助學金類(下列簡稱:助學金)
第三條:獎、助學金金額如下:
1.『獎學金』:
每學期NT 20,000元/人(需具清寒證明或家庭低收入證明)。
2.『助學金』:
每學期NT 20,000元/人(有清寒證明者優先)。
第四條:獎、助學金名額如下:
1.『獎學金』:每學期共10名 (土木工程系6名;建築系4名)。
2.『助學金』:每學期共8名(土木系、建築系、設計學院及教務處各2名)。
第五條:申請資格
1.『獎學金』
凡台北科大之土木工程系、建築系在校生,於上一學期學業成績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且全學期全勤者(公假、喪假例外),經台北科大土木工程系、建築系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得申請「竹城獎學金」(申請者需具清寒證明或家庭低收入證明)。
2.『助學金』
凡為台北科技大日間部之大學生,需就學工讀補助者,得申請之,工讀時數及內容辦法由申請單位土木系、建築系、設計學院及教務處訂定之,並各推選兩位學生申請,合計八位名額為原則(各單位在分配金額不變下,可視工作項目調整學生申請數),經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得申請「竹城獎學金」。(申請資格以具清寒證明者為優先考量)。
3.本辦法對象不適用在職進修部。
4.土木工程系所各組申請順序:土木組(營建組)優先,環工組次之。
第六條:申請日期:
第一學期:每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十月五日止。學期獎、助學金訂於每年十月下旬發給。
第二學期:每年二月二十日起至三月五日止。學期獎、助學金訂於每年三月下旬發給。
第七條:申請「竹城獎、助學金」之學生需備妥下列文件,由台北科大轉竹城建設(股)公司管理部,憑以審查資格:
1.竹城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2.個人自傳800字以上(第二次申請及以後免付)。
3.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函。
4.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申請助學金者免付)
5.上一學期出勤證明資料。(申請助學金者免付)
6.清寒證明或家庭低收入證明。(申請助學金者領有本項證明為優先考量對象)
第八條:本辦法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日生效。
第一條: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勵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之土木工程系、建築系優秀學生有志從事營建製造業,特於台北科大設置「竹城獎、助學金」嘉惠學生。
第二條:獎學金申請為兩類,分別為操行及課業學優類(下列簡稱:獎學金)及工讀助學金類(下列簡稱:助學金)
第三條:獎、助學金金額如下:
1.『獎學金』:
每學期NT 20,000元/人(需具清寒證明或家庭低收入證明)。
2.『助學金』:
每學期NT 20,000元/人(有清寒證明者優先)。
第四條:獎、助學金名額如下:
1.『獎學金』:每學期共10名 (土木工程系6名;建築系4名)。
2.『助學金』:每學期共8名(土木系、建築系、設計學院及教務處各2名)。
第五條:申請資格
1.『獎學金』
凡台北科大之土木工程系、建築系在校生,於上一學期學業成績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且全學期全勤者(公假、喪假例外),經台北科大土木工程系、建築系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得申請「竹城獎學金」(申請者需具清寒證明或家庭低收入證明)。
2.『助學金』
凡為台北科技大日間部之大學生,需就學工讀補助者,得申請之,工讀時數及內容辦法由申請單位土木系、建築系、設計學院及教務處訂定之,並各推選兩位學生申請,合計八位名額為原則(各單位在分配金額不變下,可視工作項目調整學生申請數),經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得申請「竹城獎學金」。(申請資格以具清寒證明者為優先考量)。
3.本辦法對象不適用在職進修部。
4.土木工程系所各組申請順序:土木組(營建組)優先,環工組次之。
第六條:申請日期:
第一學期:每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十月五日止。學期獎、助學金訂於每年十月下旬發給。
第二學期:每年二月二十日起至三月五日止。學期獎、助學金訂於每年三月下旬發給。
第七條:申請「竹城獎、助學金」之學生需備妥下列文件,由台北科大轉竹城建設(股)公司管理部,憑以審查資格:
1.竹城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2.個人自傳800字以上(第二次申請及以後免付)。
3.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函。
4.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申請助學金者免付)
5.上一學期出勤證明資料。(申請助學金者免付)
6.清寒證明或家庭低收入證明。(申請助學金者領有本項證明為優先考量對象)
第八條:本辦法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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