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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113/11/21)(延長截止) 黃土英文教基金會

申請資格
以家境清寒或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家庭經濟收入之學生為限;
前全學年平均學業需在80 分以上。

申請文件如下
1.申請書正本乙份。

2.完成註冊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乙份。

3.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影本乙份,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章。
大一新生成績證明可用高三成績代替;碩一新生可用大四成績代替。

4.家境清寒證明正本乙份 或 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說明正本乙份。
■家境清寒者,請出具低收入戶證明書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非清寒但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學生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https://scholarship.ntut.edu.tw/p/405-1043-122836,c13255.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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