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台灣世曦獎學金 10/15前繳至系辦
申請資格
一、本公司指定學校系所(每年得視情形調整)之碩士班在學學生
為優先。
二、就讀與本公司業務棓關系所之碩士班在學學生。
三、申請人應為一般生,進修部、在職專班學生均不適用。
四、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一丶名額:每年以20名為原則。
二、金額:每學期補助新台幣5萬元,以四學期為限(合計最尚為20萬元)
申請條件
一、學業成績:碩一生「大學歷年成績單」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碩二生「前一學年成績單」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若 學校成績評量採用等第制評量則依該校所訂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項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分)。
二、語文能力:TOEIC或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三丶操行表現: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一、本公司指定學校系所(每年得視情形調整)之碩士班在學學生
為優先。
二、就讀與本公司業務棓關系所之碩士班在學學生。
三、申請人應為一般生,進修部、在職專班學生均不適用。
四、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一丶名額:每年以20名為原則。
二、金額:每學期補助新台幣5萬元,以四學期為限(合計最尚為20萬元)
申請條件
一、學業成績:碩一生「大學歷年成績單」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碩二生「前一學年成績單」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若 學校成績評量採用等第制評量則依該校所訂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項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分)。
二、語文能力:TOEIC或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三丶操行表現: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