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相關事宜
摘要︰
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相關事宜,詳如內容
內容︰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相關事宜如下:
一、申請日期: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三:申請說明: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有意願申請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者,請依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如附件1),於1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詳如附件2,鼓勵有意願之學生備妥申請表(如附件3)踴躍申請。每位學生限申請一系所,如重複申請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附件資料:
附件1-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附件2-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附件3-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
大學部三年級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相關事宜,詳如內容
內容︰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大學部學生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相關事宜如下:
一、申請日期: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三:申請說明: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有意願申請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者,請依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如附件1),於1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詳如附件2,鼓勵有意願之學生備妥申請表(如附件3)踴躍申請。每位學生限申請一系所,如重複申請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附件資料:
附件1-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附件2-各系所碩士班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附件3-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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