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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暑畢之研究生,請務必詳閱畢業流程

1.因應疫情遠距上課,故不到校繳交申請文件紙本,請將完整文件整份掃描上傳,務必力求清楚可見,且掃描檔中也需要有指導教授完成簽名,方才收件其中歷年成績單可至"校首頁"的資訊服務線上申請成績單, 若有缺件或逾期(延至5/31)則視為未完成申請 !(5/17公告)

2.因疫情嚴峻,並詢問教務處遠端連線的細節,若研究生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學位考試」表得一併附上學位考試委員得以其他方式出席學位考試」表件且將完整文件整份掃描上傳 ; 口試當天錄音錄影的畫面,請務必呈現"視訊口委"清楚可見錄影及可聽見錄音,繳交論文成績時請一併繳交該檔案(以USB存)。(5/27公告)

 

以下網頁將公告更新檔案供同學下載使用

教務處 / 一般公告 2021-05-20 公告)

https://oaa.ntut.edu.tw/p/406-1008-109539,r11.php?Lang=zh-tw

教務處防疫專區 / 遠距教學FAQ

https://oaa.ntut.edu.tw/p/406-1008-109456,r1985.php?Lang=zh-tw

教務處防疫專區 / Remote Learning FAQ for Student

https://oaa.ntut.edu.tw/p/406-1008-109543,r1985.php?Lang=zh-tw

 

請於5/26(三)前務必將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口試委員申請書、歷年成績單(日間部請標示已修畢之核心課程)及摘要各一份送交系辦彙整提出論文口試申請,並將申請表基本資料請系網首頁下方連結專區「論文口試申請」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再繳交紙本至系辦,附上畢業流程若有更動則再行通知。為求統一格式,請逕至教務處 / 法規暨表單 / 表單一覽表 下載使用 * 在職專班同學請至進修部下載正確表格,請勿使用日間部表格!

**如109學年度第1學期,之前已有學位考試成績通過但尚未離校的學生,本學期欲離校者,亦請於5/26之前告知系辦處理,才能進入畢業離校手續單印製系統,方能如期領到畢業證書。

***「土木與防災研究所」自103學年度起改名為「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在職專班」及「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博士班」請同學於申請文件及碩博士論文上務必正確。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碩、博士班畢業流程時間表及注意事項

一. 學位考試申請

1.條件:

a.至本學期止,修習學分已滿足規定(碩士班日間部各組核心課程必須完成)。

b.學位論文初稿已完成。論文初稿完成與否,請各指導老師認定,不必繳交初稿至系辦,只需繳交中文摘要,博士班則須繳交論文初稿。

2.提出時間:自完成註冊手續至五月二十六日止(暑畢)。

3.提出人:由指導教授(申請書上必須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親筆簽名)與研究生提出申請。

4.申請書及口試委員名單需請指導老師(共同指導教授)填妥考試委員名單及正確詳實資料,若口試委員資格需要認定,請務必告知系辦提前另作申請。

5.附歷年成績表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成績總表,日間部學生請將已修完之核心課程圈示出)

6.將申請表基本資料於系網「論文口試申請」處登錄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再繳交紙本至系辦。

7.請於論文學位口試前,需透過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請依圖書館申請原創性比對流程公告辦理,建議口試前7-10天進行該比對檢核,請務必參閱圖書館網頁說明辦理。

8.自108級同學申請學位考試時,依據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第八條請檢附成績單影本或其他證明亦同時得上網登錄以利註冊組查驗。

9.自108級同學申請學位考試時,依據本校「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定,得繳交申請表及修課證明。

10.口試委員若於口試前有更動,請務必提出申請並將異動表格(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系辦。

11.博士生請於5/1前先行提送學術審議相關資料送系辦公室,將召開審查會議俟審查完成後,再行提出以上口試程序申請。

二. 口試

1.口試委員聘任經系辦公室彙整後簽聘,口試申請書核准後,方得舉行。

2.口試時間:7/31之前須完成口試(由指導教授決定),若未於7/28之前確認口試時間,則請提出撤銷申請。

3.口試地點:土木館教室或研討室,請務必先至系辦登記口試地點。

4.口試評分空白表及評分表請先自行填好,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口試完成時請指導教授收齊分數,彙整登錄於評分表內,交由指導教授彌封後,請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正本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正本送系辦公室彙整,論文題目最後定稿以成績表上之題目為主。

5.口試委員費用請先行下載口試費印領清冊(碩士生口委出席費1000元,博士生口委出席費1500元)並請校外委員簽名,可自行新增欄位,以便校外委員填上匯入口試費用的銀行帳號(銀行代碼及分行號、帳號),校內委員填寫員工編號即可,以上文件請於口試完後繳交至系辦公室。

6.學位審定書,應請每位口試委員逐一親筆簽名,論文定稿完成後,請先上傳圖書館審核,系辦視授權書完成後方才用印主任章,用印之審定書務必裝訂於論文完稿內。

7.學位口試後,內容如仍有修改或建議時,請指導教授於修改確定後,再行簽名。

三. 定稿及離校規定

1.論文繳交最後期限:8/26。

2.口試後之論文修改,其格式請依本校「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範書」規定,同時需上傳圖書館審查系統通過程序者,方可完稿及辦理離校。

3.論文應繳交平裝本一冊至圖書館、系辦公室僅需論文電子檔光碟一份,如請領過中興工程顧問獎學金者得另制精裝一冊寄至該公司)。

4.繳交論文光碟同時請繳交一份論文封面影本、審定書各一份存查,方可辦理離校章用印。

6.離校請依離校手續單事項辦理。

*學位考試一般事項請參考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因為有可能是密碼有誤或是系統其他部份,請逕洽電算中心請洽分機3237王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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