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研究生畢業流程
請於5/26(一)前務必將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口試委員申請書、歷年成績單(日間部請標示已修畢之該組核心課程)及摘要、英文畢業門檻證明、學術倫理修課證明各一份送交系辦彙整提出論文口試申請,並將申請表基本資料請系網首頁下方連結專區「論文口試申請」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再繳交紙本至系辦,以下畢業流程若有更動則再行通知。為求統一格式,請逕至教務處 / 法規暨表單 / 表單一覽表 下載使用
*為求統一學位考試相關申請書及表單,請逕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學位考試下載使用。在職專班同學請至進修部下載正確表格,請勿使用日間部表格,亦請勿使用舊表格,否則將退件後重新提出!
***如111學年度第1學期,之前已有學位考試成績通過但尚未離校的學生,本學期111-2欲離校者,亦請於5/26之前告知系辦處理,才能進入畢業離校手續單印製系統,方能如期領到畢業證書。
***「土木與防災研究所」自103學年度起更名為「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在職專班」及「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博士班」請同學於申請文件及碩博士論文上務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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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碩、博士班畢業流程時間表及注意事項
一. 學位考試申請
1.條件:
1.1至本學期止,修習學分已滿足規定(碩士班日間部各組核心課程必須完成)。
1.2學位論文初稿已完成。並於專題討論課程上進行論文初稿口頭報告,論文完成與否,請各指導老師認定,不必繳交初稿至系辦,只需繳交中文摘要(但須於本學期專討課上台報告論文初稿),惟博士班則須繳交論文初稿完整版。
2.提出時間:自完成註冊手續至五月二十六日止截止收件,若經審查後需補件將另行通知。
3.提出人:由指導教授(申請書上必須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親筆簽名並由研究生提出申請。
4.口試申請書及口試委員名單需請指導老師(共同指導教授)完成簽名,並填妥考試委員名單中正確詳實資料,若未曾擔任過本所口試委員而資格需要認定(即資格為第3.& 4.項者),請務必附上該委員學歷證件影本及簡歷並告知系辦,以便提前召開系務會議審查通過,方能成案。
5.附歷年成績表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成績總表,日間部學生請將已修完之核心課程圈示出,若須以修習本系全英文專業課程1門成績及格,做為通過英文畢業門檻,也務必標示清楚。)
6.將申請表基本資料於系網「論文口試申請」處登錄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再繳交紙本至系辦。
7.請於論文學位口試前,需透過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請依圖書館申請原創性比對流程公告辦理,建議口試前7-10天進行該比對檢核。請參閱圖書館網頁說明。
8.自108級同學申請學位考試時須達規定之英文畢業門檻,依據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第八條,請檢附成績單影本(本人得簽名)或其他證明,同時得掃描上網登錄以利註冊組查驗。門檻達標與否都請將考試証明成績掃描入系網頁下方處「論文口試申請」中登錄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並繳交紙本,若未過門檻請提出補救措施。
9.自108級同學申請學位考試時,依據本校「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定,得繳交申請表及修課證明。
10.口試委員若於口試前有更動,請務必提出申請並將異動表格(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系辦。
11.博士生請於5/7前先行提送學術審議相關資料送系辦公室,將召開審查會議俟審查完成後,再行提出以上口試程序申請。
二. 口試
1.口試委員聘任經系辦公室彙整後簽聘,口試申請書核准後,方得舉行。
2.口試時間:7/31之前須完成口試(由指導教授決定),若未於7/28之前確認口試時間,則請提出撤銷申請。
3.口試地點:土木館教室或研討室,請務必先至系辦登記口試地點。
4.口試評分空白表及評分表請先自行填好,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口試完成時請指導教授收齊分數,彙整登錄於評分表內,交由指導教授彌封後,請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正本、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正本、圖書館複核結果回函一併附上後(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免附)送系辦公室彙整,論文題目最後定稿以成績表上之題目為主。
5.口試委員費用請先行下載口試費印領清冊 (碩士生口委出席費1000元,博士生口委出席費1500元)並請校外委員簽名,可自行增減EXCEL欄位,以便校外委員填上匯入口試費用的銀行帳號(銀行代碼及分行號、帳號),校內委員填寫員工編號即可,以上文件請於口試完後繳交至系辦公室。
6.學位審定書,應請每位口試委員逐一親筆簽名,論文定稿完成後,審定書上先至系辦用印主任章再上傳圖書館審核,用印之審定書務必裝訂於論文完稿內。
7.學位口試後,內容如仍有修改或建議時,請指導教授於修改確定後,再行簽名。
三. 定稿及離校規定
1.論文繳交最後期限:114/8/25。日間部17:00截止,進修部21:00截止。
2.口試後之論文修改,其格式請依本校「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範書」規定,同時需上傳圖書館審查系統通過程序者,方可完稿及辦理離校。
3.論文應繳交平裝本一冊至圖書館,如請領過中興工程顧問獎學金者得另制精裝一冊寄至該公司)。
4.系辦離校請繳交論文封面影本、審定書各一份存查,方可辦理線上離校程序。
*學位考試一般事項請參考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因為有可能是密碼有誤或是系統其他部份,請逕洽電算中心請洽分機3237王小姐詢問。
*為求統一學位考試相關申請書及表單,請逕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學位考試下載使用。在職專班同學請至進修部下載正確表格,請勿使用日間部表格,亦請勿使用舊表格,否則將退件後重新提出!
***如111學年度第1學期,之前已有學位考試成績通過但尚未離校的學生,本學期111-2欲離校者,亦請於5/26之前告知系辦處理,才能進入畢業離校手續單印製系統,方能如期領到畢業證書。
***「土木與防災研究所」自103學年度起更名為「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在職專班」及「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博士班」請同學於申請文件及碩博士論文上務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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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碩、博士班畢業流程時間表及注意事項
一. 學位考試申請
1.條件:
1.1至本學期止,修習學分已滿足規定(碩士班日間部各組核心課程必須完成)。
1.2學位論文初稿已完成。並於專題討論課程上進行論文初稿口頭報告,論文完成與否,請各指導老師認定,不必繳交初稿至系辦,只需繳交中文摘要(但須於本學期專討課上台報告論文初稿),惟博士班則須繳交論文初稿完整版。
2.提出時間:自完成註冊手續至五月二十六日止截止收件,若經審查後需補件將另行通知。
3.提出人:由指導教授(申請書上必須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親筆簽名並由研究生提出申請。
4.口試申請書及口試委員名單需請指導老師(共同指導教授)完成簽名,並填妥考試委員名單中正確詳實資料,若未曾擔任過本所口試委員而資格需要認定(即資格為第3.& 4.項者),請務必附上該委員學歷證件影本及簡歷並告知系辦,以便提前召開系務會議審查通過,方能成案。
5.附歷年成績表一份(請至教務處申請成績總表,日間部學生請將已修完之核心課程圈示出,若須以修習本系全英文專業課程1門成績及格,做為通過英文畢業門檻,也務必標示清楚。)
6.將申請表基本資料於系網「論文口試申請」處登錄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再繳交紙本至系辦。
7.請於論文學位口試前,需透過Turnitin 論文比對系統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請依圖書館申請原創性比對流程公告辦理,建議口試前7-10天進行該比對檢核。請參閱圖書館網頁說明。
8.自108級同學申請學位考試時須達規定之英文畢業門檻,依據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第八條,請檢附成績單影本(本人得簽名)或其他證明,同時得掃描上網登錄以利註冊組查驗。門檻達標與否都請將考試証明成績掃描入系網頁下方處「論文口試申請」中登錄建檔(未建置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並繳交紙本,若未過門檻請提出補救措施。
9.自108級同學申請學位考試時,依據本校「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定,得繳交申請表及修課證明。
10.口試委員若於口試前有更動,請務必提出申請並將異動表格(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系辦。
11.博士生請於5/7前先行提送學術審議相關資料送系辦公室,將召開審查會議俟審查完成後,再行提出以上口試程序申請。
二. 口試
1.口試委員聘任經系辦公室彙整後簽聘,口試申請書核准後,方得舉行。
2.口試時間:7/31之前須完成口試(由指導教授決定),若未於7/28之前確認口試時間,則請提出撤銷申請。
3.口試地點:土木館教室或研討室,請務必先至系辦登記口試地點。
4.口試評分空白表及評分表請先自行填好,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一份,口試完成時請指導教授收齊分數,彙整登錄於評分表內,交由指導教授彌封後,請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正本、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正本、圖書館複核結果回函一併附上後(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免附)送系辦公室彙整,論文題目最後定稿以成績表上之題目為主。
5.口試委員費用請先行下載口試費印領清冊 (碩士生口委出席費1000元,博士生口委出席費1500元)並請校外委員簽名,可自行增減EXCEL欄位,以便校外委員填上匯入口試費用的銀行帳號(銀行代碼及分行號、帳號),校內委員填寫員工編號即可,以上文件請於口試完後繳交至系辦公室。
6.學位審定書,應請每位口試委員逐一親筆簽名,論文定稿完成後,審定書上先至系辦用印主任章再上傳圖書館審核,用印之審定書務必裝訂於論文完稿內。
7.學位口試後,內容如仍有修改或建議時,請指導教授於修改確定後,再行簽名。
三. 定稿及離校規定
1.論文繳交最後期限:114/8/25。日間部17:00截止,進修部21:00截止。
2.口試後之論文修改,其格式請依本校「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規範書」規定,同時需上傳圖書館審查系統通過程序者,方可完稿及辦理離校。
3.論文應繳交平裝本一冊至圖書館,如請領過中興工程顧問獎學金者得另制精裝一冊寄至該公司)。
4.系辦離校請繳交論文封面影本、審定書各一份存查,方可辦理線上離校程序。
*學位考試一般事項請參考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如有學生遇到畢業離校手續單無法登入的系統問題,因為有可能是密碼有誤或是系統其他部份,請逕洽電算中心請洽分機3237王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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